月潭湖旅游区集散中心景观工程路灯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2020-04-01 1673

本项目(项目编号:AHGHZB2020X055)以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现将具体成交情况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

采购数量

采购人

代理机构

成交供应商(成交人)

成交金额

评标专家名单

月潭湖旅游区集散中心景观工程路灯采购项目

一批

名称:黄山市市政园林有限公司休宁县分公司

地址: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北海路20

联系人:汪先生

联系方式:0559-2323550

 

名称: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黄山市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15

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0559-2334139

名称:扬州市名品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高邮市送桥镇郭集工业集中区

283780

 

韩来友

 

吴红光

 

供货要求

计划供货时间:接甲方通知后,十日内供货完毕。

其他

1、采购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布日期:2020325日;

2开标(采购)日期:202041日;

3、本中标公告期限为202041日至202042日;

4对中标结果有质疑的,投标人最迟应在本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黄山市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15联系电话:0559-2334139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